服務項目 |
集裝箱運輸,柜型運輸服務,集裝箱拖車,拖車服務 |
面向地區 |
類型 |
多用途貨車 |
公路運輸按照車輛裝載的貨物形態分為整車運輸、零擔運輸兩種類型,與大型物流企業的零擔集裝箱運輸相比,其他類型的物流企業擁有經營方式及運輸方式靈活、運價對市場的敏感度強、適應能力強、決策迅速等優點。
零擔運輸指貨主需要運送的貨不足一車,則作為零星貨物交運,承運部門將不同貨主的貨物按同一到站湊整一車后再發運的服務形式。在公路運輸中,如果托運人一次托運貨物在3t以上(含3t),雖不足3t,但其性質、體積、形狀需要一輛3t級以上得車運輸均為整車運輸,反之,為零擔運輸。
整車運輸是一種較為分散與隨機的貨物從起點運到終點的直達運輸,需要依靠規模經濟形成效益,而零擔運輸一般是一種較為固定與集中的干線和末端配送運輸,需要把不同物流起點的貨源通過支線運營車輛匯集到裝卸站點進行整合,運送到終點后要把貨物分解裝卸,再依靠當地的短途運輸車輛把貨物送到most終的收貨人手中。
海運集裝箱不能裝哪些貨物?
其實大多數的貨物都可以用集裝箱進行海運運輸,只有少數不適合。 根據國家《關于發展我國集裝箱運輸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的適合用集裝箱裝的的貨物為12個品類,即交電、儀器、小型機械、玻璃陶瓷、工藝品;印刷品及紙張、食品、日用品,化工品、針紡織品和小五金等。
集裝箱發放和交接的依據
集裝箱的發放和交接,應依據《進口提貨單》、《出口訂艙單》、《場站收據》以及這些文件內列明的集裝箱交付條款,實行《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制度。從事集裝箱業務的單位憑集裝箱代理人簽發的《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辦理集裝箱的提箱(發箱)、交箱(還箱)、進場(港)、出場(港)等手續。
集裝箱運輸中,箱或貨裝卸交換保管的具體經辦部門。它授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進行下列各項業務:
(1)對整箱貨運的交換、保管。
(2)設有集裝箱貨運站者,辦理拼箱貨的交接。
(3)安排集裝箱船的靠泊,裝卸集裝箱,每航次編制配載圖。
(4)辦理有關貨運單證的編簽。
(5)編制并簽驗集裝箱運用運載工具的出入及流轉的有關單證。
(6)辦理集裝箱及運載工具、裝卸工具的情況檢查、維修,以及空箱的清掃、熏蒸等工作。
(7)空箱的收發、存儲和保管。
(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場的堆碼,及編制場地分配計劃。
(9)其他有關業務工作。
集裝箱裝卸區一般由碼頭、、堆場、貨運站、指揮塔、修理部門、大門和辦公室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