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礦用裝載機配件,昆明礦用裝載機,礦用裝載機圖片,礦用型裝載機 |
面向地區 |
裝載機械類型 |
大型裝載機 |
|
額定載重 |
5t |
行走方式 |
輪胎式 |
適用范圍 |
通用 |
挖掘裝載機的挖掘及裝載作業應符合單斗挖掘機安全操作規程和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
2、不宜挖掘應按JGJ33-2001附錄D指明的三類及以上土壤規定執行。
3、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
4、挖掘作業前應先將裝載斗翻轉,使斗口朝地,并使用輪稍離開地面,踏下并鎖住制動踏板,然后伸出支腿,使后輪離地并保持水平位置。
5、作業時,操縱手柄應平穩,不得急劇移動;動臂下降時不得中途制動。挖掘時不得使用高速擋。
6、回轉應平穩,不得撞擊并用于砸實溝槽的側面。
7、動臂后端的緩沖塊應保持完好;如有損壞時,應修復后方可使用。
8、移位時,應將挖掘裝置處于中間運輸狀態,收起支腿,提起提升臂后方可進行。
9、裝載作業前,應將挖掘裝置的回轉機構置于中間位置,并用拉板固定。
10、在裝載過程中,應使用低速擋。
11、鏟斗提升臂在舉升時,不應使用閥的浮動位置。
12、在閥工作時,后四閥不得同時進行工作。
13、在行駛或作業中,除駕駛室外,挖掘裝載機任何地方均嚴禁乘坐或站立人員。
14、行駛中,不應高速和急轉彎。下坡時不得空擋滑行。
15、行駛時,支腿應完全收回,挖掘裝置應固定牢靠,裝載裝置宜放低,鏟斗和斗柄液壓活塞桿應保持完全伸張位置。
16、當停放時間超過1h時,應支起支腿,使后輪離地;停放時間超過1天時,應使后輪離地,并應在后懸架下面用墊塊支撐。
17、機械運行中,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進行檢修。在修理(焊、鉚等)工作裝置時,應使其降到低位置,并應在懸空部位墊上墊木。
18、在施工中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工,待符合作業安全條件時,方可繼續施工:
⑴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發生壩塌危險時;
⑵氣候突變,發生暴雨、水位暴漲或山洪暴發時;
⑶在爆破警戒區內發出爆破信號時;
⑷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時;
⑸工作面凈空不足以安全作業時;
⑹施工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
19、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工作。當在回轉半徑以內工作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作業。
礦山是一個危險的工作場所,因此礦用裝載機的安全性也是的優點之一。在挖掘和裝載運輸過程中,礦用裝載機可以大程度地減少工人的接觸,降低工作風險,從而提高工作安全性。此外,礦用裝載機還采用的技術和設備,能夠保障其在工作中的更大安全性,為生產帶來了更多的保障。
除了優點之外,礦用裝載機還具有很好的多功能性。礦用裝載機可以完成不同的工作任務,如煤炭、礦石和土壤的挖掘和裝載。同時,它還可以運輸這些物料到的場所,完成多個工作任務,這使得生產過程更加和方便。
主營行業:礦用提升設備 |
公司主營:礦用撬毛臺車,礦用井下裝載機--> |
主營地區:山東 |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
公司成立時間:2024-04-12 |
經營模式:政府或其他機構 |
公司郵編:271400 |